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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2019-05-06 14:56  

大工城委发〔2018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和弘扬求真务实、联系师生、勤俭节约的良好作风,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结合教育部实施办法和大工实施办法,联系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1.减少会议活动。严格控制全院各类会议活动,每学期初,机关各部门要将重要专题会议和重点常规会议活动上报学院办公室,学院进行统一计划、安排,除重大紧急事项外,不临时动议召开全院性会议。严格会议活动审批,学院各部门单位组织全院性会议活动原则上要提前一周上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加强统筹协调,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未经学院党委批准,机关部门不得举办或联合举办表彰会、庆祝会、纪念会等活动从工作实际出发,适当增加小范围、小规模研究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议。  

2.改进会风。科学安排会议议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学院领导在学院党委和行政安排的全院性重要会议上的主报告一般不超过60分钟,讲话一般不超过30分钟;其他工作会议总时长一般不超过90分钟。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紧扣主题,每位发言不超过8分钟。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讨论要简明扼要、开门见山,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要搞成工作汇报。除学院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外,会议议题涉及多位院领导的,原则上只安排主持会议和讲话的院领导出席;院内各部门、各分院举办的一般性学术会议,院领导原则上不出席。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及人员参加,除学院党委和行政安排的重要会议外,一般不要求分院领导班子成员同时参会,不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同时参会。  

3.控制文件简报数量。加强发文统筹,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合并发文的合并发文。上级部门公开发布的文件,原则上不再转发,确需转发的,要明确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不必要进行修订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确需进行修订或重新制定的须在发文同时宣布原有文件废止;一般工作通知类事项,可通过校园门户“城院公告”栏目自行发布解决的,不印发文件;由部门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印发院级文件;涉及同一事项的工作部署、任务分工等,应合并发文。提倡通过信息、督督办等渠道及时反映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倡通过网络平台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4.改进文风。大力弘扬“短实新”文风,文件要做到精准科学、务实管用,不搞“穿靴戴帽”,严格控制篇幅;制定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要加强“政策咨询、技术咨询、法律咨询,和谐指数评估、稳定指数评估、廉政指数评估”。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和具体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上报上级领导机关的请示一般不超过1500字。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减少一般性情况介绍,每期不超过1000字。要加快推进办公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非涉密文件和简报资料等全部网络、邮箱传输,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降低运行费用,提高工作效率。  

5.改进新闻报道。学院领导出席会议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确需报道的,要多反映师生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不得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表述。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报道数量和篇幅,同一场会议活动原则上只综合报道一次;学院主要领导出席、且确需报道的,篇幅一般不超过800字;其他学院级领导出席、且确需报道的,篇幅一般不超过600字。学院主要领导赴基层调研确需报道的,篇幅一般不超过800字;其他学院级领导一般性调研活动,原则上不作报道。院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见活动,报道篇幅一般不超过500字;一般性会见活动确需报道的,原则上只发标题新闻或简讯;礼节性会见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多位学院级领导会见同一来宾,或同日会见多批来宾,可作综合报道,篇幅一般不超过800字。可以运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对学院主要领导的重要活动进行报道,其他学院级领导的活动一般不在新媒体报道。  

6.加强工作统筹。学院党政和机关各部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抓落实都要实事求是,除上级紧急要求的特殊事项外,须给基层留出合理准备的时间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空间,避免任务要求过多过急和刚部署就要情况、要结果。机关各部门要尽量减少向基层单位要材料、要数据,重要的或涉及多个部门的,须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加快学院现有公共数据平合,充分共享和使用各类公共数据资源,避免基层重复填报数据报表。  

7.提升执行力。学院党政和各部门部署工作都要有目标有明确方案、有质量要求、有完成时限、有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并加强督办。提高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质量和效率,分管院领导要切实担起责任,议题上会前摸清情况、科学论证,上会时提出明确、优化、可行的建议方案,决策后狠抓落实、一抓到底,推进情况及时向党委或党政联席会报告并在班子中通报,发生重大变化须提交原决策会议重新决策,同时实行同一议题反复上会说明制度,避免不担责或决策不科学导致同一议题重复上会讨论,杜绝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  

二、大兴密切联系师生之风  

8.改进调查研究。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职责,围绕重点工作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学期分别提出1-2项重点调研任务。加强调研的计划性和机关部门调研的统筹协调,所有调研原则上要提前一周向学院办公室报备并在班子成员中通报,避免短时间内轮番到同一个基层单位开展调研。调研要坚持“牢牢把握坚决贯彻中央要求,牢牢把握紧密结合学院实际”,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防止走形式、走过场。调研中要多与一线干部师生直接交流,引导和鼓励干部师生讲真话、说问题、报实情,做到调查了解深入全面、分析研究务求甚解、提出对策精准到位。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师生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分析,一周内向被调研单位反馈办理结果或具体可行的拟办方案,防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学院党政领导要及时听取重要调研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务须研讨,形成研究讨论、集思广益、解决问题的导向和风气。  

9.加强联系基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1次列席所联系部门、分院的班子会,至少1次与交友的党外人士或联系服务的专家见面交流,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教育教学主管部门和分院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要按照学院听课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如果没有涉及的领导,每学期至少到课堂听课4次,其中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至少听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推动解决。各级党政领导要坚持密切联系学生制度,均应定期深入课堂、班团会,参与学生班团建设与学生个体指导。  

10.畅通意见渠道。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通过邮件、校园网、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事先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杜绝征求意见仓促、随意、流于形式。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会等的作用,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办理建议提案要主动答复并听取意见。加强党务开和校务公开,主动接受校内外监督。建立并完善“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及分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健全书记信箱、院长信箱管理机制,建立网上意见箱,广泛听取院内外师生和群众意见,积极化解师生合理诉求。  

11.提升服务质量。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更好为师生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机关各部门要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理念,科学精简、规范办事程序,提升服务热情,提高服务效率;要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同岗替代制、否定报备制,形成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让师生少跑腿。要加强督导检查,将作风建设纳入机关部门年度考核测评,与评奖评优挂钩。  

三、大兴勤俭节约之风  

12.合理有计划安排出访。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严控计划外团组,学院主要领导出访计划须每年年初报大工组织部。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安排因公出访任务,严禁因人找事、安排照顾性、无实质性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控团组数量、规模和日程安排,每次团组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  

13.降低日常开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按规定配置办公用房,从领导职务退下来后要及时腾退。无特殊情况不得租用宾馆起草文件或办公。严格按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外出要轻车简从。严禁超标准接待来宾。强化节能意识,从小事做起,加强节水节电。  

14.压缩会议活动经费。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发文具和无关材料,篇幅过长的材料以电子文件形式会前发放。严格控制校内活动经费,一律不摆放彩虹门和悬挂气球,除迎新、毕业、就业洽谈会等学院批准的重要活动外,原则上不许制作喷绘,确需制作的均须纳入活动方案并报分管院领导同意。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严禁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凡能在学院场所组织的会议活动,不得到校外租场地进行。未列入计划或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活动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15.严格廉洁自律。严格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安排住宿,严禁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或出国(境外)旅游,严禁违反学术道德、进行学术造假,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大办婚丧喜庆等。  

四、加强检查落实  

16.坚持领导带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各分院领导要率先垂范、示范带动。各级领导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服务师生,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带头强化师德师风、树立良好家风,带头自觉接受监督。  

17.加强监督检查。学院办公室要定期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向学院党委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按要求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党委组宣部要把本办法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管理和考核。学院纪委要把监督本办法执行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严肃查处,加强通报警示。对于履职不力、出现问题的,学院党委严肃追责问责。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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